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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局门口的清晨

胡权律师 | 2026-10-11 | 执业感悟 · 执业十余年手记

那天约的是早上八点半,我七点二十就到了执行局门口。

十月的武汉已经有了凉意。门口的卷帘门拉着一半,传达室的大爷在泡茶。我旁边站着的是我的委托人老周,五十多岁,给一个工程垫了材料款,判决赢了两年,一分钱没回来。他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,里面装着判决书、身份证,还有两个还热的面窝。

"胡律师,你说他今天会不会来?"老周问我。这已经是他第六次问。

我说:"你钓过鱼吗?"

他一愣。

我说,钓鱼的人都知道,鱼什么时候咬钩,你说了不算。你能做的,就是把窝打好,把线绷直,然后等着。

八点四十,被执行人的白色小车果然出现在路口。他下车,锁门,往这边走,看到我们两个,脚步明显顿了一下。我迎上去,没提钱,先递了根烟,说:"这么早。"

他接了烟,没点。

我说:"今天不跟你吵架。法院的搜查申请我上周已经交了,今天就是来给你递个信儿。你屋里要是有现金,我陪你等执行法官来清点;你要是愿意谈,我们现在就上楼,把还款计划写掉。"

他捏着那根烟,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老周手里的塑料袋,看了很久。

那天上午十一点,他在执行局接待室签了分期还款协议,首期五万,当场转的账。老周收到到账短信的时候,手是抖的,那个塑料袋一直攥在手里,面窝早就凉了。

回来的路上,老周请我吃了碗牛肉粉。他说胡律师,两年了,我以为这钱这辈子都要不回来了。

我常想,执行这个事,一半是法律,一半是人心。法律给的是路径和压力,可压垮一个"躲"字的,往往是一根烟、一个眼神、一句"今天不跟你吵架"。判决书上的数字是冷的,可要钱的人是热的,欠钱的人也是热的。律师站在这两团热气中间,做的不是火上浇油的事,是把两边的温度调到刚刚好,让该还的钱还上,让该过的生活过下去。

后来老周的余款按月到账。那个塑料袋他没舍得扔,说留着装下一回的材料。

我说不用留,下一回,案子会顺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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