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借条仅凭转账记录,追回60万借款及利息
案情简介
王女士分两笔借给朋友60万元,当时碍于情面没有写借条,只通过银行转账。两年后对方翻脸不认账,声称这笔钱是两人"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",不用还。王女士手里只有转账凭证和零星的微信记录。
我的办案经过
没有借条不等于没有证据,关键是把"借贷合意"补上。我做了三件事:第一,梳理全部微信聊天记录,找出对方承认"借""还"的多处表述,包括一句"等我这批货出手就把你的借款还你";第二,起诉后对方主张是投资款,我要求其说明"投资"的具体项目、盈亏约定和分红记录,对方一项都拿不出来;第三,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了对方名下一套住房,为后面的执行上保险。
案件结果
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,判决对方偿还本金60万元,并按LPR支付逾期利息(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五条、第六百七十六条)。对方上诉后,二审维持原判。
律师提醒
出借时多留一手,追讨时就少受一茬罪:转账备注写明"借款",大额借款务必签借条,写清利息和还款时间。已经出借、没打借条的,不要撕破脸前先补证据——让对方在聊天中确认借款事实,必要时补签还款协议。真到诉讼,转账记录加聊天记录同样能赢,但过程会辛苦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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