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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本三年后恢复执行,58万货款本息一次执行到位

胡权律师 | 2026-10-11 | 分类:强制执行 · 终本恢复执行(案例已脱敏)

案情简介

2021年,某建材公司在我代理下起诉某贸易公司支付货款,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。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"终结本次执行程序"。委托人以为这案子就这样了,2024年经人提醒找到我,问这笔钱还有没有戏。

我的办案经过

我接手后先告诉他一个关键点:终本不等于结案,只是暂时中止,发现财产随时可以恢复。我做了三件事:第一,重新调取被执行公司的工商档案和银行流水,发现公司停业后仍用一个法定代表人亲属的个人账户继续收货款;第二,查明原法定代表人两年内重新购置了车辆,并正常缴纳公积金,有稳定的收入来源;第三,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,同时提交上述财产线索,并申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、纳入失信名单措施。

案件结果

法院恢复执行后,冻结了那个实际收款账户,并对新购置的车辆采取控制措施。被执行人意识到躲不掉,主动联系我方,一次性支付了本金加利息共58万余元。搁置三年的案子,四个月内执行完毕。

律师提醒

很多当事人把"终本"当成"输了",从此不再过问,这是最可惜的一种放弃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终本后发现财产线索,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,且申请恢复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【具体条号待核实】。判决生效后,请持续留意对方的生产经营动向,发现线索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交,或者交给律师做专业化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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